根据《关于2022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学院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出发点,结合本学院各学科特点,制定《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细则》。
一、申请对象
符合《关于2022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2022级、2021级和2020级硕博士研究生。2019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延期的硕博士研究生亦可参评。
申请人必须在网上完成申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的同学视作放弃,不得参评。
学位课有低于60分者不能申请。
备注:申请者需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二、评审组织
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张勇安、吴仲钢
委员:刘旭光、丁佳蒙、黄景春、宁镇疆、罗小茗
以中国语言文学(含文化研究)、历史学(含政治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为三单位,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5-7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三、评审流程
1.即日起至9月20日下午5点,研究生必须在永利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所有奖学金申报(可同时申报学业/国家/校长奖学金),科研成果以导入奖学金系统为参评数据。
2.9月21日上午8点-11点,按附件要求提交纸质评奖材料至文学院302。
3.9月22日至23日,学院组织各学科评审组评审。
4.9月26日至30日,学院公示评审名单。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硕士生
1、2022级(专业、学术硕士)
按照复试时排定等级进行发放,不再重新进行评定。
2、2021年级
学术型:课程成绩平均分×0.5+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按照课程成绩和出勤情况排名。奖励分按照科研情况、公共服务等适当加分,由学科点认定。
3、2020年级
学术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同分情况下,参照课程成绩分数评定)
(二)博士生
1、2022年级: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并根据其他客观因素综合排序。
2、2021年级:课程成绩平均分×0.2+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3、2020年级: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同分情况下,参照课程成绩分数评定)
2019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硕博士研究生以科研分排序。
四、国家奖学金/特种奖学金评定办法
以《永利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修订版(2022.09)》为主要依据排序。
五、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实施细则由304am永利集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04am永利集团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永利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
附件2:公共服务分计分细则
附件3: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佐证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