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学院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出发点,结合本学院各学科特点,制定《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申请对象
符合《关于2021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2021级 、2020级和2019级硕博士研究生。2018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延期的硕博士研究生亦可参评。
申请人必须在网上完成申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的同学视作放弃,不得参评。
学位课有低于60分者不能申请。
备注:申请者需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二、评审组织
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张勇安、吴仲钢
委员:姚蓉、袁铭、黄景春、徐坚、罗小茗
以中国语言文学(含文化研究)、历史学(含政治学、文物与博物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为三单位,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5-7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硕士生
1、2021级(专业、学术硕士)
按照复试时排定等级进行发放,不再重新进行评定。
2、2020年级
学术型:课程成绩平均分×0.5+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按照课程成绩和出勤情况排名。奖励分按照科研情况、公共服务等适当加分,由学科点认定。
3、2019年级
学术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同分情况下,参照课程成绩分数评定)
(二)博士生
1、2021年级: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并根据其他客观因素综合排序。
2、2020年级:课程成绩平均分×0.2+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3、2019年级: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同分情况下,参照课程成绩分数评定)
2018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硕博士研究生以科研分排序。
四、国家奖学金/特种奖学金评定办法
以《永利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修订版(2020.20)》为主要依据排序。
五、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实施细则由304am永利集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04am永利集团
2021年10月8日
附:公共服务分积分细则
类别 |
计分项目 |
分数 |
荣誉类 |
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如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 |
5分 |
获国家级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负责人分别按5分、4分、3分加分,团队成员分别按3分、2分、1分加分。 |
1-5分 |
获省市级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负责人分别按4分、3分、2分加分,团队成员分别按2分、1分、0.5加分。 |
0.5-4分 |
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
4分 |
304am永利集团优秀党员、优秀学生 |
3分 |
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3.5分 |
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 |
2.5分 |
志愿服务类 |
304am永利集团读研期间应征入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仅使用一次) |
5分 |
2020-2021学年参与院、校级志愿服务3次及以上1分,省市级以上志愿服务1次及以上1分(需提供志愿服务证书) |
1分 |
学生工作岗位工作量 |
担任院研究生党建中心、团总支、研究生会、宣传中心主要负责人 |
4.5分 |
院研究生党建中心委员、党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
3.5分 |
院研会部长、宣传中心副主任 |
3分 |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及以上);团支部书记 |
2.5分 |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以下);党支部副书记、各党支部委员 |
2分 |
各团支部委员 |
1.5分 |
担任院研究生党建中心、团总支、研究生会、宣传中心学生干事 |
1分 |
注:
1.同一竞赛获奖作品获得多项奖励,按所获最高奖项计分;
2.学生工作的岗位工作量得分必须在该岗位上工作时间满半年,方可计分;
3.不可使用之前参评过的荣誉类、志愿服务类项目再次参评;
4.公共服务分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项目,公共服务总分不超过5分。
附件1:关于2021年永利研究生奖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永利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
附件3: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佐证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