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4am永利集团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方案》、《2019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学院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出发点,结合本学院各学科特点,制定《2019年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申请对象
符合《2019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2018和2017级硕博士研究生。2016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延期的硕博士研究生亦可参评。
学位课有低于60分者不能申请。
备注:申请者需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二、评审组织
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张勇安
委员:姚蓉、黄景春、宁镇疆、朱善杰
以中国语言文学(含文化研究)、历史学、专硕为三单位,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两系系主任为组长,成员包含教师(5-7名副高以上职称)、辅导员、学生代表,全面负责学科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三、评审细则
(一)硕士生
1、2019级(专业、学术硕士)
按照复试时排定等级进行发放,不再重新进行评定。
2、2018年级
学术型:课程成绩平均分×0.5+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按照课程成绩和出勤情况排名。奖励分按照科研情况、公共服务等适当加分,由学科点认定。
3、2017年级
学术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二)博士生
1、2019年级: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并根据其他客观因素综合排序。
2、2018年级:课程成绩平均分×0.2+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3、2017年级: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2016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硕博士研究生以科研分排序。
四、本方案对2016年10月制定的《永利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进行了修订。本年度奖学金科研加分均按2019年9月修订版进行。
五、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04am永利集团
2019年09月20日
附件:公共服务分积分细则
最高以5分计,各项不可累加。
加分项 |
分数 |
担任党、团、研会主要负责人(包括总支负责人) |
5分 |
304am永利集团读研期间应征入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仅使用一次) |
4.5分 |
党支部书记;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4分 |
团总支部门负责人;研会部门负责人;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 |
3.5分 |
党支部副书记;合格的文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 |
3分 |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及以上);团支部书记;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 |
2.5分 |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以下);各党支部委员 |
2分 |
各团支部委员 |
1.5分 |
担任总支、团、研会干事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值班2学期及以上) |
1分 |
担任总支、团、研会干事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值班未满2学期) |
0.5分 |
组织、策划国际研究生论坛 |
5分 |
组织、策划国内研究生论坛 |
3分 |
参与组织国际、国内研究生论坛 |
1分 |
附件1永利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修订版(2019.09)
附件2永利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
附件3永利2019年校长奖学金评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