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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创建时间:  2019-09-26  周薇    浏览次数:


    根据《304am永利集团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方案》、《2019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学院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出发点,结合本学院各学科特点,制定《2019年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申请对象

    符合《2019年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2018和2017级硕博士研究生。2016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延期的硕博士研究生亦可参评。

    学位课有低于60分者不能申请。

    备注:申请者需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二、评审组织

    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张勇安

    委员:姚蓉、黄景春、宁镇疆、朱善杰


    以中国语言文学(含文化研究)、历史学、专硕为三单位,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两系系主任为组长,成员包含教师(5-7名副高以上职称)、辅导员、学生代表,全面负责学科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三、评审细则

    (一)硕士生

    12019级(专业、学术硕士)

    按照复试时排定等级进行发放,不再重新进行评定。

    22018年级

    学术型:课程成绩平均分×0.5+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按照课程成绩和出勤情况排名。奖励分按照科研情况、公共服务等适当加分,由学科点认定。

    32017年级

    学术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专业型: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二)博士生

    12019年级: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并根据其他客观因素综合排序。

    22018年级:课程成绩平均分×0.2+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32017年级:科研分+公共服务分。

    2016级因联合培养、因公出国的硕博士研究生以科研分排序。


    四、本方案对2016年10月制定的《永利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进行了修订。本年度奖学金科研加分均按2019年9月修订版进行。

    五、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04am永利集团

     20190920

    附件:公共服务分积分细则

    最高以5分计,各项不可累加。

    加分项

    分数

    担任党、团、研会主要负责人(包括总支负责人)

    5

    304am永利集团读研期间应征入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仅使用一次)

    4.5

    党支部书记;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4

    团总支部门负责人;研会部门负责人;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

    3.5

    党支部副书记;合格的文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干部

    3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及以上);团支部书记;304am永利集团优秀学生

    2.5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以下);各党支部委员

    2

    各团支部委员

    1.5

    担任总支、团、研会干事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值班2学期及以上)

    1

    担任总支、团、研会干事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值班未满2学期)

    0.5

    组织、策划国际研究生论坛

    5

    组织、策划国内研究生论坛

    3

    参与组织国际、国内研究生论坛

    1


    附件1永利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修订版(2019.09)

    附件2永利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

    附件3永利2019年校长奖学金评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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