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永利2023届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突出。上报候选人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2023年12月31日)完成答辩并顺利毕业离校,否则按照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荣誉,并收回证书。
二、评选名额
文学院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名额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8人
304am永利集团优秀毕业生:13人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有课程考核及格(60分及格),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学位课成绩75分以下不超过一门;
(2)学术成果达到《永利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要求;
(3)毕业论文“双盲”评审和答辩按期通过,并能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其他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有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认可的其它突出表现;
(2)在社区行为等级评定中不能有 C 等及以下等级出现。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除了具备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外,在读研期间,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成果突出,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特种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
2、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流程与要求
1、评选程序及细则公示。公示期为2月16日-2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请联系辅导员宋亚丽老师、刘菁老师、卜敏老师,电话:021-66133632。
2、递交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3年)》书面材料(附件1,一式两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请勿改变表格格式,不可随意调整;
(2)2023届永利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自评表(附件2)纸质版1份,活动红卡复印件1份,硕士研究生成绩单1份,自评表分数相关支撑材料1份;
(6)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文学院研究生党总支邮箱wxyyjsdzz@126.com,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交到文学院104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注: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个人材料电子版“学号+专业+姓名”命名)
3、审核自评分。文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自评的实际情况进行自评表分数审核,经分数高低排序后,差额制形成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4、评审答辩。文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将组织答辩,进行最终评审和决议,确定上报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对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将取消其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取消荣誉称号)。
六、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获奖证书由上海市教委颁发,304am永利集团优秀毕业生获奖证书由304am永利集团颁发,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于评选程序及相关疑问及对于评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辅导员宋亚丽老师、刘菁老师、卜敏老师,电话:021-66133632。
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3年)
附件2:永利研究生评选优秀毕业生自评表
附件3:永利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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