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4am永利集团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文学院共有1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学校规定,现对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拟做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1月13日-11月26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联系电话021—66133632)反映。公告期满后,将名单上报学校做退学处理。
文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附:做退学处理名单(博士1人)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层次 |
10820119 |
张进 |
文学院 |
中国近现代史 |
博士研究生 |